办件单号为331101211122898293291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金属结构厂辐射安全许可(首次申请)申请事项已批准
办件单号为331101211122898293291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金属结构厂辐射安全许可(首次申请)申请事项于2021年11月22日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。
一、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
单位名称: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金属结构厂
地址: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仙霞路10号
法定代表人:黄少奇
种类和范围:使用Ⅱ类射线装置。
许可证编号:浙环辐证[K2233]
有效期至:2026年11月21日
二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(首次申请)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,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。